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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与政府责任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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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1月18日 10:16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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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政府责任确定和政府责任特征
(一)政府责任确定
1 政府责任的主导原则。由上面的分析可知,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纯公共产品特性是其本质属性,而它的准公共产品特性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,这个条件就是政府现有财力的约束。当政府财力足够宽裕时,现存两个相关准公共产品特性将会逐渐消失,这和补充养老保险固有的准公共产品特性是不相同的。可见,一定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并不始终伴随在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左右。因此,我们不能以此为动因而加大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场化改革力度。从长远看,农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应坚持政府主导原则,由政府承担主要供给责任;在当前财力有限前提下,由政府和集体为主体、个人共同参与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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